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长见村“8·31”一般事故调查组:
你调查组报来的《关于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长见村“8·31”一般跌伤事故调查报告的请示》已收悉。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相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原因的分析和事故性质的认定。
二、同意事故调查组对有关责任人员提出的处理建议。由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人民政府对黄坑镇学文砍伐队经营者郑国兰进行约谈。由南平市建阳区黄坑镇人民政府对熊礼国(待其精神恢复正常后)进行批评教育。
三、黄坑镇人民政府、区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安委会关于印发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潭安〔2020〕5号)的要求,督促企业落实好企业主体责任,防止类似生产安全事故再次发生。
此复。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抄送:区监察委,区检察院,区林业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公安局,区总工会,
黄坑镇人民政府。
南平市建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2月30日印发